懒得编辑太多,简单说几句。
被拆除墙体虽然不是承重墙,但属于外立墙。 只想问问,作为1楼业主,准备打全景落地窗而私自拆除外立墙 让楼上29户以及整栋业主作何感想?谁给你这么大的胆? 其他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最后,望武陵区物业主管理部门以及市城管局相关部门有所作为,马上行动起来! 图片:111111111111.jpg 图片:222222222222222.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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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天空蔚蓝 |
1楼#
发布于:2021-07-30 09:22
帖内置顶 – – 2021-07-30 09:28
网友“狼小鹏520”:
您好!你的投诉已收悉,2021年7月28日上午,我支队会同武陵区拆违办及永安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联合勘察,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属实。三一翡翠湾13栋104室业主将建筑外墙拆除,属违法行为。根据常德市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4年11号文)“武陵区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监管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处罚、拆除”的规定。支队现场与区拆违办、永安街道协调,永安街道将在近期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武陵区拆违办负责督促落实。 感谢您对城管事业的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 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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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7-27 15:32
有一说一,物业夹在中间,确实难搞。。
换做我是物业方,我也不想和业主发生激烈矛盾,虽然下达了勒令停止和整改通知 但业主不配合不执行,物业能哪门搞,又不能发生过激行为 我总结就是,业主不自觉,物业执行不到底 而不是不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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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1-07-27 17:04
有的业主,以为买了房子,随便搞,只能港你们业主也要团结起来,这种拿生命当儿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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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1-07-2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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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1-07-30 09:22
网友“狼小鹏520”:
您好!你的投诉已收悉,2021年7月28日上午,我支队会同武陵区拆违办及永安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联合勘察,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属实。三一翡翠湾13栋104室业主将建筑外墙拆除,属违法行为。根据常德市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2014年11号文)“武陵区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监管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处罚、拆除”的规定。支队现场与区拆违办、永安街道协调,永安街道将在近期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武陵区拆违办负责督促落实。 感谢您对城管事业的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 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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